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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設施

  • 49 間客房
  • 24 小時櫃台服務
  • 空調
  • 自助洗衣
  • 行李寄存
  • 旅遊諮詢/購票服務
  • 公共區域提供電視

鄰近景點

  • 位於中正區
  • 國立台灣博物館 (0.4 公里)
  • 中正紀念堂 (1.5 公里)
  • 台北植物園 (2.1 公里)
  • 華西街 (2.4 公里)
  • 龍山寺 (2.7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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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住宿推薦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3月13日,民進黨英系立委陳明文、羅致政、劉櫂豪、莊瑞雄、王定宇共同舉行記者會,大聲疾呼的要訂立「反滲透法」來防止間諜滲透,並對於假新聞進行管制。3月16日,行政院會馬上就表態,假新聞的管制不但不會以立法或修法來加以處理,未來還將與網路業者建立真實查核機制,以警示的字眼,提醒民眾在轉載可能是假新聞的時候,可能要負的法律責任。

假新聞的定義是甚麼?

然而,假新聞的定義是甚麼?是未善盡查證責任的新聞嗎?還是當事人否認的新聞?正好這幾天有一條新聞被熱烈討論著,就是為了基層農會選舉,民進黨負責操盤的陳明文遭到新潮流的林宜瑾在中常會裡痛斥,也有媒體報導上個月底在蔡英文官邸,陳菊當面炮轟黨中央不該在選舉過程中放話。然而。這兩條新聞都遭到當事人的否認,總統府甚至說,媒體的報導不是事實。

從大法官第509號解釋來看記者的報導,只要沒有惡意以及確信為真的情況下,報導內容就算與真實情況不符合也不構成誹謗,而這也是多年來媒體在憲法保障下所體現的言論自由。然而,我們的政府說要管制假新聞,那麼要如何判斷一條新聞是假的新聞,如果認定用P圖的方式修改照片是假新聞,那麼專門用設計畫面來表達新聞重點的媒體,應該準備要關門大吉了,如果是用模擬的方式還原現場,那麼更多的新聞在事後證明,當時模擬的現場也只是一面之詞,甚至於是記者自己推理而成,而這一些算不算是假新聞呢?

2002年涂醒哲被李慶安指控舔耳事件,2005年台北市議員王育誠自導自演的腳尾飯事件,2007年TVBS記者協助黑道份子亮槍事件,這些都是標準的假新聞,當時媒體在知道是假新聞之前,不但無法事先查證其真實性,還讓假新聞的後續發展了好幾個月,如果這些事件在今天重演,更可以預料,臉書、LINE、微信等通訊軟體會被民眾大為轉傳,甚至於會紅到國外去,而行政院以目前的管制措施,能夠防止這樣的假新聞產生嗎?當然不行,因為當時沒有人懷疑李慶安的公信力,沒有人認為王育誠所公布的影片其實是自導自演,更沒有人信用卡訂飯店優惠會想到,黑道亮槍的影片竟然是電視台記者協助拍攝的。

誰能夠定義假新聞

當總統府否認「陳菊當著蔡英文的面怒轟黨中央」的這則新聞報導內容時,明確指的是這則新聞報導不是事實,意味著這條新聞就是假新聞。按照法律面來說,蔡英文與陳菊都應該對媒體提起告訴,否則這樣的新聞繼續流傳,對兩位民進黨內的領袖而言,是名譽與人格上的損害。但從政治面看,這兩位政治人物本於氣度和寬容,不跟媒體計較,因此也就沒有後續動作。根據行政院管制假新聞的做法,網路上的轉載,其他媒體的跟進,甚至於網友們的轉貼、流傳,都將面臨行政部門警告說,「這條新聞可能不是事實,轉載要自負法律責任」。這種新聞源頭不處置,卻對轉傳媒體或個人警示甚或管制的做法,基本上是捨本逐末、弄錯了重點。

換句話說,當行政部門出來否認之後,所有先前的新聞報導都形同是假新聞,轉傳或轉載的人都會被警告有法律責任。如果,有人認為新聞的真偽不是行政部門說了算,那麼假新聞的判定責任,只能落到司法部門身上,所以蔡英文與陳菊如果不出面提告,根本無法認定新聞的真或假,等到提告有了結果,就算確認這條新聞是假新聞,社會大眾早已沸沸漡漡,而總統府所說的「並非事實」,也是說了等於沒說。

離實際狀況太遠抓假新聞終究淪為假議題

以新聞工作的實際狀況來看,沒有一條新聞是「絕對真實」的新聞,社會新聞常常會以嫌犯的筆錄做為事件的重新呈現,只因為要趕在截稿時間之前出手,而犧牲了取得另一方面的說法,因此,在資訊不足的情形下,整個案件被法官判下來之後,才知道報導跟判決內容還有一段距離。而政治新聞,更是流言充斥,有些報導是部份派系為內鬥而釋出,只要操作者刻意出放部分資訊,光憑片面的訊息就足以傷人,從林宜瑾怒罵陳明文到陳菊怒轟黨中央就是一例,最近爆出有南部立委關說國軍人事以及中油人事,更是鬥爭的斑斑鑿痕,圈外人看得熱鬧,圈內人則是看得心驚肉跳。

每當一個媒體爆出獨家新聞的時候,幾乎其他媒體都會採取跟進,轉載轉貼是最低程度的做法,改寫或重寫則還會略為查證,但這些獨家新聞發表的時候,都會隱藏一些重要的資訊,以防其他媒體順藤摸瓜找到新聞源頭,因此其他跟進的媒體只好使用「據傳」、「驚爆」、「有媒體指出」等字眼,有些順便在標題上再多打個「?」來規避以肯定句表述的法律責任。這些新聞有的無法查證,有的經過查證也是得到否認的結果,然而,這些新聞要如何辨別其真偽,記者在寫的時候已經不是那麼有信心了,那麼誰又能來判定其真偽,還要「善意」提醒轉載、轉傳者的法律責任?

因此,新聞最多只能做到盡量的平?報導,在所有可以量化的尺度上,在版面空間、重要性位置、字數、時長等盡量給予相對等的報導內容,但真實性?以前的記者做不到100%,現在的記者只能做到盡量別低於50%就好了。

在世新大學為學生上課的時候,什麼是真實,永遠是最難以回答的問題,因為所謂的「眼見為實」,往往在鏡頭呈現的畫面中都可以做假,若以「心證」為主,卻又容易受到每個人不同的價值觀影響,我們反而看到的是,媒體新聞不再以「真偽」為追求目標,而是給閱聽大眾感官刺激、隱私窺探、以及投其所好,作為收視、閱讀、點閱的主要手段。

因此,行政部門應該思考的是,新聞媒體的自律或他律機制的強化與懲處機制,以及網路或個體媒體的輔導、管理措施,也就是說,如何以賞善罰惡的手段汰除惡質不良的媒體,並且讓雨後春筍般的網路媒體如人民團體般,要求其登記而不做實質言論管制,才能夠在社會責任與言論自由同樣重要的天秤兩端,找到真正的平衡點,此時論新聞的真假,太沉重,也太不切實際了。

●本文作者為資深媒體人陳嘉爵。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來稿或參與討論,文章歡迎寄至public@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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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狂犬病疫情散播,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3月7日起,將陸續於豐原、潭子、后里、太平、東勢、大安、霧峰等區,辦理3月份狂犬病疫苗及寵物晶片巡迴注射活動,凡設籍台中市的民眾,皆可攜帶身分證及犬貓前往活動地點施打疫苗,若毛小孩要植入晶片,則需提供飼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動保處表示,3月份此活動共將辦理10場次,每日活動提供300劑狂犬病疫苗,若現場人潮較多,會發放號碼牌,請依序拿號碼牌等待。另為避免現場發生動物打架情形,請飼主使用寵物籃或牽繩,並隨手清理寵物便溺,以維護秩序及整潔。

參加注射活動的犬貓需滿三月齡,並要注意犬貓健康情形,犬貓如有敏感體質、懷孕、發燒、下痢、心肝腎疾病等狀況,不適合注射疫苗。另活動現場僅提供狂犬病疫苗及晶片注射,若寵物需要注射其他傳染病疫苗或其他疾病診治,請至動物醫院就診。

狂犬病疫苗須每年注射一次,以提升犬貓免疫力,避免狂犬病在人畜間傳播。此外,動保處提醒,狂犬病疫苗注射後一小時內,寵物若有臉部或眼睛浮腫、皮膚紅腫起疹、極度搔癢、呼吸困難、嘔吐、下痢甚至休克等情形,請立即帶至動物醫院進行診治,切勿拖延。

注射後三天內,也可能會有注射處輕微腫脹、精神或食慾略差等情況,請飼主密切觀察,若情況一直未改善,請儘速帶至動物醫院就診。

動保處提醒,請民眾務必遵守「2不1要」原則,也就是「不接觸野生動物、不棄養家中寵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才能確保狂犬病不會在人畜間傳播。

市府聯合稽查小組將不定期至公共場所稽查狂犬病疫苗及寵物晶片登記情形,未定期施打疫苗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3萬至15萬元罰鍰;未植晶片辦理寵物登記者,則依「臺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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